京调函〔2024〕5号
国家统计局平谷调查队:
你队《关于申请审批平谷区托管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方案的请示》(平调字〔2024〕1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平谷区托管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患者或家属)》(国平调1表)。
《平谷区托管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医务人员)》(国平调2表)。
《平谷区托管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医疗监管部门人员)》(国平调3表)。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在平谷区三家托管医院就诊的年满18周岁以上、在本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患者或家属,托管医院的医务人员,医疗监管部门人员。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本调查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方法,按照托管医院患者流量、医疗工作人员占比不同,三家托管医院抽取样本不同。在平谷区医院随机抽取患者或家属200人、医务人员50人,在平谷区中医院随机抽取患者或家属100人、医务人员25人,在平谷区精神病医院随机抽取患者或家属50人、医务人员15人。在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随机抽选职工20人,分别对平谷区医院、平谷区中医院、平谷区精神病医院进行评价,合计问卷60份。以上共计500份样本。
本调查采取随机拦截访问的调查方式,通过扫描问卷二维码进行填报。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限
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有效期限至2024年3月。
五、具体要求
1.若调查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请接到此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注法定标识用于实施的统计调查制度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3.调查报告撰写完成2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取得的社会反响情况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特此批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