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调函〔2026〕35号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朝阳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调查方案的批复
国家统计局朝阳区调查队:
你队《关于申请审批朝阳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调查方案的请示》(朝调字〔2026〕14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朝阳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调查问卷》(国朝调1表)。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在朝阳区居住或工作、学习6个月及以上,年龄在20-40周岁的女性居民。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采取重点调查与随机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在朝阳区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各选取一个人流密集的街乡开展调查,调查样本量共计600人,每个街乡120人(其中线上100人、线下20人)。
调查采用“问卷星”电子问卷,线上调查采用雪球抽样法推送问卷二维码、线下调查采用街头拦访。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限
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
有效期至2026年11月。
五、具体要求
1.若调查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请接到此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注法定标识用于实施的统计调查制度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3.调查报告撰写完成2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取得的社会反响情况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4.要谨慎使用网络平台处理调查信息,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统计调查数据安全。
特此批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