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市场总消费额同比增长1.3%。其中,服务性消费保持活跃,信息、交通、文化娱乐等领域表现较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总额)受10月促消费活动及部分领域新品畅销等因素带动,降幅有所收窄。
一、服务性消费保持增长,信息、文旅相关领域表现活跃
1-10月,全市服务性消费额同比增长4.7%。其中,受互联网直播、游戏、生活服务带动,信息领域服务性消费额实现两位数增长。受文旅需求旺盛带动,交通、文化娱乐领域保持较好发展态势。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电影局数据显示,国庆中秋假期全市旅游总花费增长4.7%,其中入境游客花费增长超5成。前三季度,全市艺术表演场所演出收入和电影市场票房收入分别增长20.2%和12%。
二、社零总额有所好转,多数类别商品表现好于前三季度
1-10月,全市实现社零总额11248.6亿元,同比下降3.2%,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1.9个百分点。其中,受“双十一”促销活动提前启动、部分领域新品销售较好、“以旧换新”政策及区级消费券显效等因素带动,10月当月增长12.6%。从限额以上商品零售主要类值看,13类商品中10类表现好于前三季度。部分升级类商品持续向好,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等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1.2%、10.8%和3.4%,增速较前三季度均有所提升。北京总部型经济特征明显,近年来部分企业经营模式发生变化,跨区域设立经营主体明显增加,部分单位在京实现的零售额受到一定影响,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下降17.4%和3.2%,但降幅分别收窄6.8个和8.8个百分点。随着消费趋势加快向绿色低碳化全面升级,传统优势领域燃油车市场销售不振,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下降16.1%和17.4%,但降幅均有所收窄。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8%,增速较前三季度提升5.6个百分点。
社零总额反映的是消费品“零售”情况,是从“卖方”即销售单位角度观测一个地区消费品供给市场发展情况,并不能全面反映本地区居民消费需求整体情况。从总体上看,北京消费市场保持增长,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没有改变。下阶段,要持续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不断激发新型消费活力,推动消费市场向好向新发展。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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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一、修订说明
国家统计局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全国及各省市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二、统计范围
北京市地域内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限额以上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③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④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四、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网上零售额:指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取得订单并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相关链接:2025年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进度统计数据发布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