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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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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20183季度

 

    单位:万元

  

20183季度

同比增长(%

20181-3季度

同比增长(%

一、商品购进额

155194216

2.3

461621462

1.4

二、商品销售额

169384379

2.8

506009246

2.5

    1.批发额

142434677

2.8

430427955

2.3

    2.零售额

26949702

3.1

75581291

3.7

三、期末商品库存额

70223087

-2.0

70223087

-2.0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额

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北京市地域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1]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

 

  商品销售额:指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

 

  期末商品库存额:指报告期末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产业活动单位按实际在库且归属法人具有所有权的商品金额)。

 

  [1]批发和零售业统计限额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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