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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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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20181季度

单位:万元

  

20181季度

同比增长(%

20181-1季度

同比增长(%

一、商品购进额

147710320

1.8

147710320

1.8

二、商品销售额

164568357

2.9

164568357

2.9

    1.批发额

140779311

2.6

140779311

2.6

    2.零售额

23789046

4.2

23789046

4.2

三、期末商品库存额

60605713

0.0

60605713

0.0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额
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北京市地域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1]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

  商品销售额:指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

  期末商品库存额:指报告期末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产业活动单位按实际在库且归属法人具有所有权的商品金额)。

  [1]批发和零售业统计限额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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