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布实施一系列促消费政策,推动消费市场稳步发展。全市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品质显著提升,消费供给日趋完善,市场活力不断释放,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保持稳固。
一、消费规模稳步扩大,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消费品市场发展壮大。2013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万亿元大关,2021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67.7亿元,是2012年的1.6倍,年均增长5.2%。
图1 2012-202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单位:亿元
居民消费支出较快增长。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日益提高,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2012年的2.7万元提升到2021年的4.4万元,年均增长5.7%。
二、消费升级态势明显,新型消费快速发展
升级类商品备受青睐。手机、电脑、家电等商品更新换代加速,2013-2021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实现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年均增长22.2%,增速居各商品类别首位,2021年为2142.5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14.4%,较2012年提高11.3个百分点;文化办公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年均分别增长10.4%和13.4%,2021年分别为998.7亿元和746.1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7%和5%,较2012年分别提高2.6个和2.2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消费势头强劲,2016-2021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实现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年均增长36.8%[1]。
消费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消费新模式快速发展,2021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实现网上零售额5392.7亿元,是2017年的2.2倍[2],年均增长21.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6.3%,提高18.7个百分点。新零售引领商业智能变革,盒马鲜生、7fresh等大批新型商业企业积极打造“线上+线下+餐饮+物流”新模式,引领消费升级,2021年全市近10家限额以上新零售企业增势稳定,合计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2成以上。
图2 2017年以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网上零售额
互联网拓宽服务消费边界。“互联网+服务”已经成为居民服务消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21年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51亿GB,较2012年增长超过百倍。公交地铁手机刷卡、网约车和共享单车提供了全方位的互联网出行体验。视频直播平台、社交平台成为居民日常文化娱乐的重要载体,抖音、微博月活跃用户均超过5亿人。互联网技术让远程医疗服务成为现实,截至2021年底,全市拥有互联网医院32家,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131家,2021年在线服务患者约30万人次。
三、消费供给日益丰富,助力消费需求释放
多消费场景持续拓展。全市积极打造各类消费场景,不断激发消费活力,消费吸引力进一步增强。2021年末商业综合体[3]达到84家,较2015年末增加38家,实现商品销售额(营业额)首次超千亿元,是2015年2.3倍。离境退税商店数量由2015年的189家大幅增加到2021年的717家,数量稳居全国首位。大力发展首店经济,2021年新落户首店(含旗舰店)901家。
消费便利性显著提升。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由2012年的16条增加至27条,运营总里程达到783公里,较2012年增长77.1%,消费出行更加便捷。截至2021年末,全市基本便民商业网点9.1万个,平均每万人拥有连锁便利店(社区超市)310个,服务网点覆盖率不断扩大。
四、消费布局逐步优化,减量发展成效显现
区域分布日趋合理。随着商业设施加快建设和空间布局逐步调整,北京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和生态涵养区消费领域发展势头较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的比重均有所提升,2021年分别为3.8%、18.8%和5.2%,较2012年分别提高0.6个、2.4个和0.8个百分点。
表1 2012-2021年全市各区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减量发展成效明显。随着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持续推进,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数量大幅减少,单体规模稳步扩大。2021年全市共有商品交易市场430个,较2013年减少391个[4],单个市场实现成交额平均达7.4亿元,是2013年的1.7倍。中心城区减量发展特征明显,2021年市场数量206个,较2013年减少258个,占全市的比重由56.5%下降至47.9%,实现成交额占比由76.7%提升至82.8%。
展望未来,随着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稳步推进,消费市场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将持续释放,将对北京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注:
[1]新能源汽车统计于2016年开始。
[2]自2017年开始,网上零售额统计口径由批发和零售业调整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3]即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标准认定的商业综合体,是指以区域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了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养生、娱乐、文化、教育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生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建筑综合体。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由企业有计划地管理运营,有统一的名称,如**中心、**广场、**城等。(2)涵盖超市、百货、专业店、专卖店等商品零售业态,正餐、快餐等餐饮业态,以及文化、娱乐、健身、培训等两项及以上主要服务业态。(3)营业面积不少于 1 万平方米且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商户不少于 50 个。此外,商业综合体相关统计于2015年开始。
[4]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开始于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