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统计数据>月季度数据>文化产业>2025

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情况

字号:      分享:
日期:2025-04-01 15:20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捕获.PNG




文化产业统计范围、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本表数据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


  1.文化产业:执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内涵具体包括:(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2)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2.规模以上的标准具体为: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3)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5)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6)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7)年收入合计1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三、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1-本月数据或者同期1-本月数据为负数时,不计算同比增长,相应位置标为“-”。


  2.同比增长是利用统计范围内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指标“1-本月”以及“上年同期”数据计算取得。


  3.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关于我们站点地图建设意见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6249676(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