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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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研发人员合计(人) |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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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 |
同比增长(%) |
1-11月 |
同比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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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44091 |
8.9 |
1778.1 |
22.8 |
|
其中:工业 |
120017 |
-0.7 |
343.4 |
5.0 |
|
第三产业 |
492731 |
11.9 |
1313.9 |
28.0 |
|
其中:电子与信息 |
432907 |
12.4 |
1182.3 |
28.1 |
|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 |
28210 |
12.8 |
89.3 |
31.4 |
|
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
21569 |
-8.9 |
51.6 |
5.8 |
|
先进制造技术 |
52850 |
0.5 |
143.3 |
10.8 |
|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
40605 |
6.0 |
107.1 |
4.5 |
|
环境保护技术 |
18373 |
7.1 |
49.8 |
18.5 |
中关村示范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研发活动情况
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规模(限额)以上全部入区法人单位及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本报表由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认定规模(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统一报送。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研发人员合计 指报告期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员。参加研发项目人员指企业编入某研发项目组并实际从事(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研发项目组一般指企业认定的从事研发活动的最小单元,其人员指实际从事(参与)研发项目活动的时间(不包括加班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及以上的人员。若项目在报告期内确认研发活动工作失败,也应按其实际情况填写参加项目组活动的人员。项目组人员不包括外单位参加本企业研发项目的人员和临时协作人员;研发活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研发活动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研发活动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办技术中心、科研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地、实验室等的管理人员;研发服务人员为研发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为研发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含中试车间、实验室、试验基地等的工人),但不包括为研发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人员。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以及外协加工费等支出。不包括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生产性活动支出、归还贷款支出以及购买专利等无形资产支出。对于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该指标直接抄取相应会计科目当年实际发生额,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包括原材料费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含设计费、装备调试费等)等。对于在财务上未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该指标应分项目归集整理,即按项目分列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其他费用等支出项,再加上未列入项目经费的相关人员工资、管理和服务费用等支出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