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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示范区规模(限额)以上重点企业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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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5-31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2023年1-4月

项      目

总 收 入(亿元)



其中:技术收入(亿元)

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亿元)



1-4

同比增长(%)

1-4

同比增长(%)

1-4

同比增长(%)


合    计

22398.6

4.2

5187.1

14.9

4833.5

-5.1


其中:工业

4266.4

-3.9

56.5

-1.5

3312.4

-5.4


   第三产业

15416.7

8.9

4778.0

16.2

1380.4

-4.4


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0226.1

4.5

4300.6

17.2

2565.3

-7.4


    电子信息

4304.9

12.4

2858.6

20.4

914.2

-3.7


    生物与新医药

451.5

-23.6

53.1

-8.1

341.0

-28.3


    航空航天

55.0

-14.2

9.6

15.1

23.1

0.5


    新材料

247.1

4.1

4.1

-19.1

183.4

4.5


    高技术服务

3568.9

0.9

1174.9

12.6

219.0

-22.2


    新能源与节能

427.1

2.0

97.5

12.7

150.0

-7.9


    资源与环境

270.8

1.0

64.3

16.1

84.0

-16.1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900.9

7.7

38.5

0.9

650.7

8.2


注:1.同比增长是利用统计范围内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指标“1-本月”及“上年同期”数据计算取得。

  2.按照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中关村示范区统计范围进行了调整,数据与以往年份不可比;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中关村示范区规模(限额)以上重点企业收入情况

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规模(限额)以上重点企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本报表由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规模(限额)以上重点企业法人单位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报送。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总收入: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等于主营业务收入加上其他业务收入。总收入应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


  技术收入: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入股、中试产品收入以及接受外单位委托的科研收入等。


  产品销售收入:指调查单位报告期内销售全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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