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刚刚听介绍说当前正在进行单位清查工作,能不能具体为我们介绍一下这项工作?
答:
感谢您的提问。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地毯式”的单位清查工作,由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利用手持电子设备采集清查表信息。需要普查对象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工作人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需要普查对象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单位清查以找全、查清、划准普查对象为核心,以服务普查登记、合理减轻调查对象负担为目标,充分利用统计基础信息和部门共享资料,实现高效清查。在技术方面,利用手机等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清查数据,提升清查效率;通过行业智能赋码、OCR识别等技术手段,提高清查数据质量。
单位清查需要全市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配合与支持。
为什么要在普查登记之前先进行全面清查呢?我举几个例子,有些单位去市场监管部门做了登记但未必经营;有些单位的经营地址已经变更,但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有些实地查无此“单位”等。在普查工作人员实际入户踏查时可能发生各种情况。此外,不同的行业在普查登记时,需要填报不同的普查报表;单位的规模不同,普查登记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特别是这一次的经济普查增加了普查登记时允许企业自主填报的选择。
为此,国家经普办统一要求,在普查准备阶段,对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摸底,一是把清查对象找全,从中确定哪些是需要参加正式登记的普查对象;二是根据普查对象的行业类别和基本状况,确定在普查登记时需要填报哪些普查报表,在哪里参加普查登记,用哪种方式填报普查报表等;三是在个体经营户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形成完整的抽样框,为正式普查登记时进行个体户抽样做好基础准备。
单位清查工作包括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信息采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与培训,行政部门数据收集整理,清查底册编制,“地毯式”清查,查疑补漏,数据审核,数据检查与评估,数据验收与普查底册编制等9个环节。
在入户清查开始之前,普查机构就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是在现有行政区划的基础上,以社区居(村)委会为单位划分普查区,再根据实际工作量,划分普查小区,形成电子地图;二是根据统计基础资料,整合了市场监管、民政、编办、税务等单位的行政记录,统一制作了全市的清查底册。
今天的采访活动也正是因为清查工作已全面启动,这个“地毯式”清查环节非常需要媒体朋友给予关注。单位清查工作从2023年6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在“地毯式”清查后,还有查疑补漏,数据审核、检查、评估等各个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环节,最终生成普查底册,还要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相应的填报培训,各项工作都需要全市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配合与支持,我们也承诺对调查采集到的所有信息保密。
问题2.能否介绍一下五经普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在普查过程中,普查对象需要配合开展哪些工作?
答:
感谢您的提问。
今年是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的关键一年,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今年1月份,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4月,我市正式成立了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了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各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继印发了开展五经普的通知,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普查机构已组建完成。二是研究设计北京方案。在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的基础上,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研究制定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北京市实施方案》。同时科学制定了投入产出调查的调查方案,扎实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库管理、电子台账分发、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此外,研究制定覆盖普查全流程的23项工作细则,为科学规范开展普查筑牢制度基础。三是落实经费物资保障。市、区两级普查机构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科学编制了为期4年的经费总预算。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2023年度普查经费已基本落实。市经普办、财政、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做好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规范指导五经普经费使用。四是有序开展单位清查。单位清查是普查正式登记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目前,我们已经组织各级普查机构完成了普查区域划分和建筑物标绘的工作;完成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在编办、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收集整理了有关行政管理资料;同时完成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以及单位清查培训工作。目前全市单位清查工作已全面开展,近3万名普查工作人员将通过“地毯式”入户摸排的方式,摸清单位基本情况。同时,我们还将做好普查登记准备以及普查宣传等各项工作,为明年普查登记等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然,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离不开每一个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五经普的普查对象是全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普查的过程中,普查对象需要配合我们的“两员”,填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研发活动,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构成情况等。五经普的标准时点是2023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需要普查2023年全年的资料,广大普查对象可以按照普查要求提前准备材料,方便填报,待我们的普查员入户的时候,配合填报即可。
此外,在普查过程中,可能会有部分经营稳定的中小微企业,被发现达到了规模(限额)以上水平,那么对于这类企业,我们也是鼓励大家主动和本地的统计机构进行联系,按要求及时申报,成为规模(限额)以上统计调查对象。我们把这项工作叫做达规纳统。
问题3.这次普查首次统筹开展了投入产出调查,能不能再简单介绍一下投入产出调查的有关情况?
答:
感谢您的提问。
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这也是此次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变化。两项调查同时开展,既能减少大型调查开展频次,又能衔接经济普查总量数据和投入产出调查结构数据,充分发挥供给使用表和投入产出表的国民经济核算框架作用和宏观经济分析作用。投入产出调查,每五年开展一次,是国务院批准的周期性大型调查。基于投入产出调查编制的供给使用表和投入产出表是重要的国民经济核算协调框架和经济分析工具,广泛应用于结构分析、能源环境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协调发展、全球价值链、国内国际双循环、碳达峰、碳中和等诸多领域。能够为制定有关政策、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为优化组织实施,做好调查准备,降低填报难度,提高数据质量,投入产出调查将通过记录电子统计台账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单位的生产经营投入、构成、购进材料来源、产品初次去向等情况。电子台账主要按照季度填报,调查单位可基于填报科目,建立成本费用详细科目台账,在平时阶段性收集整理资料,通过逐步完善填报方法,有效提高数据质量。
为切实做好投入产出调查的宣传动员,充分调动调查对象的积极性,提升普查的知晓率、认知度和配合度,北京市经普办高度重视、多面发力,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一是制作视频,科普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推出《统计小“科”堂——带你一键了解投入产出》宣传视频,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公众科普了投入产出调查。同时,我们也为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制作了电子台账软件使用说明视频,运用录屏软件将操作步骤录制成时长控制在五分钟内的小视频,并配以语音讲解,为企业使用台账软件提供指南。
二是专题培训,指导填报。为帮助企业更好地填报投入产出台账,北京市经普办共举办了七场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专题培训,邀请各专业业务骨干讲解报表指标填报方法。我们采用了各区和腾讯会议同步进行的方式,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培训方式,吸引了全市共2300余家单位参加。培训结束后,我们还将培训视频、课件通过各区下发至调查单位,方便企业随时查阅学习,提升培训效果。
三是深入一线,破解难题。为更好了解调查单位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北京市经普办前往海淀、经开区、昌平、朝阳等地开展投入产出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会、线上会议、实地指导等形式,针对企业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一对一答疑解惑,手把手指导填报。实地指导我们选取了小米、悦康药业、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行业代表性单位,在解决企业填报困难的同时也为下一步指导调查单位填报积累了经验。
北京市经普办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稳步推进本次投入产出调查相关工作,请调查单位和统计人员,积极支持配合,与我们一起,共同完成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任务。
问题4.我们了解到《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普查,那么作为普查机构,又该如何保障普查对象的相关权益呢?
答: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涉及到普查工作性质,又涉及到普查工作的目的,还涉及到普查工作的实施。
第一,经济普查工作,对于普查对象和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来说,都是法律规定和义务。所以刚才问题中提到,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普查,准确地表述了这层关系。
一方面,经济普查利国利民,与每个普查对象、每个公民都息息相关,必须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另一方面,经济普查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没有普查对象全力配合和支持,单独依靠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这项工作不可能完成。所以,配合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既是每个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也是普查对象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历次经济普查工作所取得的成就,都包括普查对象的贡献和支持配合。
第二,经济普查工作是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刚才问题中也非常明确指出了这一点。
坚持依法普查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也连续下发文件,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依法依规科学开展经济普查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确定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我们将依法普查贯穿于经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把普查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科学、有效地开展和推进普查工作,为揭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规律提供扎实可靠的量化依据,为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宏观调控、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管理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和优质的统计服务。
第三,经济普查是利国利民的一项工作,这其中自然就包括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前面说的依法普查,规定了经济普查对象的义务,也明确了普查对象的权益,通过对普查工作方案、实施、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都作明确规定,使普查对象的权益得到法律层面和实施阶段的有效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这是经济普查工作的底线、红线。
二是加强对普查队伍和普查人员的管理。我们对于两员的选聘是有严格的管理要求,要求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并且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也有相关的处罚约束,一旦违反保密承诺,要予以通报,并依法依纪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加强经济普查工作监督和执法。我们也会继续加大依法普查宣传力度,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坚决查处普查违法违纪行为,对各种普查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加大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力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督。依法惩处经济普查违法行为,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为经济普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经济普查是一项需要动员社会力量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依法申报是法定义务,真实独立地报送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是广大普查对象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定权利。希望广大普查对象要珍惜、维护自己的这项法定权利,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坚决抵制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的行为。普查对象普遍比较关注的问题是担心自己的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被泄露,我们希望广大普查对象打消这个顾虑。让我们共同努力,高标准、高水平依法完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问题5.刚刚提到了一个词叫“达规纳统”,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什么叫达规纳统?企业怎么判断自己是否在此范围内?企业需要做什么?
答:
感谢您的提问。
规模(限额)以上企业是地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的发展状况能够准确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申报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对政府统计工作的参考性意义重大。对于企业来讲,及时申报既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也有利于企业做强做大。
“统计部门对于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定期开展常规统计,对于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通过抽样调查进行统计。”统计部门定期开“达规纳统”工作,就是指通过经营发展不断壮大的企业,已经达到国家统计局调查制度规定的“规模以上”的标准,企业需要向统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后成为规模(限额)以上统计调查单位。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只要达到规模(限额)标准,即可通过月度申报成为规上企业,无需等到年底集中申报。
规模(限额)以上单位的确定标准如何?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调查制度,2022年度及2023年月度的话,对于工业来说,要求年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工业总产值大于等于2000万元;对于建筑业来说,要求法人单位主营业务为建筑业,且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对于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来说,批发业要求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2000万元,零售业要求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500万元;对于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来说,要求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200万元;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来说,要求法人单位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且有开发经营活动;对于服务业来说,依据行业的差异性划分为3档,其中年营业收入要求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行业;要求达500万元及以上的行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其他行业要求达1000万元及以上。
规模(限额)以上企业需要按报告期向统计部门报送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人员工资、能源消耗等方面相关数据。统计数据采取加密传输,同时不作为任何单位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依据。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